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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预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释义
    一、不动产预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一)评估: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1、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2至3个工作日)并通知客户来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额借款合同(一式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一式四份)。2、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后,通知客户领取正式评估报告(涉及客户要交评估费),然后再交给我们。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三)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四)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三、预抵押登记有优先受偿权吗
    申请预抵押登记后,没有正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成立,所以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预抵押登记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不动产预抵押登记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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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