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签订协议书的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二、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纠纷的调解程序 (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疗纠纷协议书需要公证吗的相关知识,医疗纠纷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只要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的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自愿合法的下签订就有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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