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抵押给银行20年,贷款一直没还 |
释义 | 一、土地证抵押给银行20年,贷款一直没还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二、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并且买卖房屋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抵押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权消灭的情形 (一)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实现,担保法律关系消灭。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担保物权也消灭。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对“土地证抵押给银行20年,贷款一直没还”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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