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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数额标准
释义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数额标准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销售伪劣产品向谁举报
    可以向公安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国家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三)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数额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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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5: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