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土地保证金具体流程 |
释义 | 一、缴纳土地保证金具体流程 竞买人应当与招标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二、什么是土地保证金 土地保证金即在土地招标过程中支付的土地出让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土地保证金性质有哪些 1.在确定中标人或拍卖、挂牌竞得人之前,其作用是保证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在确定中标人或拍卖、挂牌竞得人之前,投标人、竞买人需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只有在缴纳了这笔费用后方能参加竞拍活动,这笔缴纳的费用是意向用地者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资格和条件,具有履约保证金的性质,而不是定金,也不是出让价款,因为这时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准确归属。 2.在确定了中标人或拍卖、挂牌竞得人之后,其作用是定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招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也就是说,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定中标人、竞得人之后,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这一阶段,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其性质从保证金转变为定金性质。 3.在中标人或拍卖、挂牌竞得人与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时,定金转为出让价款 中标人、竞得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定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写入出让合同。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缴纳土地保证金具体流程”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缴纳土地保证金具体流程,根据分析,这种情况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处理,对于土地保证金的问题,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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