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用资质谁签合同 |
释义 | 一、借用资质谁签合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现实生活中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带来许多隐患问题。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的一般人的为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二、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收缴。此处,收缴的范围如何确定 1、收缴的对象:进行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出借法定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不具有资质的施工人。收缴的非法所得应当是承包人因分包、转包所取得的利益、出借建筑施工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人通过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利益。除这三种合同外,人民法院不能做范围扩大,收缴其他违法行为的非法所得。 2、收缴的标的:收缴的非法所得应当为超出工程造价而取得的利益,而非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另,收缴的应当是实际已经取得的财产,对约定的财产不能采取收缴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这里的“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如何确定 这里的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仅包括整体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正在建设中的工程经阶段性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和经承包人修复后达到合格标准的建设工程。无论是整体、阶段性还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只要是合格的建设工程,其便具有利用价值,发包人理应支付相应工程款。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同意再由承包人进行修复工作,如何确定工程款的给付 建设工程经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需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是否需要支付取决于修复后建设工程经再次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但若双方均不同意对建设工程进行修复,那么工程款如何确定?分两种情况: 1、如果发包方和承包方均认可该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可以修复,那么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至于由谁修复,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承包人也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 2、如果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是否可以修复有不同的意见,那么法院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评定该建设工程到底是否可以修复。 三、怎么认定个人借用资质承包工程 个人没有资质,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包工程,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的,就可以认定个人借用资质承包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借用资质谁签合同,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的一般人的为无效的,无法签订合同。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收缴。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借用资质谁签合同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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