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有效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永久有效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有效的。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如下: 1.协议 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招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拍卖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挂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的的实施者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划拨,发起拍卖会等各种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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