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假食品怎样处罚 |
释义 | 一、卖假食品怎样处罚 1、假冒产品不是法律术语,假冒产品在法律上包括“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商标侵权产品等。 2、对于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1、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三、非法经营的罚款标准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非法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等项目;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价值不足1万元,罚款2000元至5万元;货物价值超过1万元,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如果情节严重,许可证被撤销: (一)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加入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以再生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二)生产、销售食品,其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物、兽药残留物、重金属、污染物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为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生产销售主食和辅食; (四)腐败,油脂酸败,污秽,污秽,异物,异物,掺假或感官特征腐败的食品; (五)经营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或者生产、销售死因不明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水生动物的肉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关检疫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的肉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为了防止疾病等特殊需要而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 (九)未经安全性评价,使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新品种;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管部门责令收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卖假食品怎样处罚的相关内容。根据产品质量法,在销售商品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出货物价值金额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销售过期食品超过一万元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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