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面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吗? |
释义 | 一、店面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吗?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企业设立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二、什么是营业执照吗?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店面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吗? 1、申请,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申请开业登记须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及职业状况证明。 (3)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 (4)与帮手、学徒签订的书面合同。 (5)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房提供产权单位证明和承租协议) (6)从事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行业的学徒、帮手的保险凭证。 (7)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8)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 (9)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 2、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齐全后,登记主管机关查验有关证明,手续完备的,发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手续不完备的,通知申请人补办。 3、审批,登记主管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其从业人员、字号名称、场地等主要登记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详细填写《开业调查报告》,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发照,对核准开业的,由县级工商局分别发给下列执照: (1)经营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核发《营业执照》及副本; (2)经营期限在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核发《临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副本、《临时营业执照》必须加盖县级工商局印章。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店面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能在工商局办理成功,否则是无法成功办理营业执照的。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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