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不经复议,直接起诉 |
释义 | 一、能否不经复议,直接起诉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行政诉讼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否则行政相对人是可以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的。 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复议前置的案件,包括如下几种: 1.治安处罚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2.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3.对自然资源权属确认的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4.工伤保险案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5.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6.价格处罚案件(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 7.审计决定案件(国务院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 二、什么是复议 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申请复议。 三、什么是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能否不经复议,直接起诉”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能否不经复议,直接起诉,除此以外,还有行政复议的概念以及行政复议的相关事宜。与此同时,对于行政复议,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8]《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9]《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 [1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15]《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6]《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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