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车 |
释义 | 一、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车 1、生产环节 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4、零售环节 ①、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②、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赠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5、批发环节 ①、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 ②、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③、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④、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 二、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为,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珠宝玉石等消费产品。 三、珠宝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珠宝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而珠宝又可以分为两类: 1、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2、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钻石、珍珠、松石、青金石、欧泊石、橄榄石、长石、硬玉、软玉、石英、玉髓、石榴石、锆石、尖晶石、黄玉、碧玺、金绿玉、绿柱石、刚玉、琥珀、珊瑚、煤玉、龟甲、合成刚玉、合成宝石、双合石、玻璃仿制品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车的全部内容。汽车在进行购买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的,而汽车消费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是要按照其征收范围来征收才可以的。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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