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吗 |
释义 | 一、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吗 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成立的目的在于营利。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吸收存款、发放银行贷款等。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于商业银行的担保规定 关于商业银行的担保规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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