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案件。鉴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挽救、改造和必要的惩罚相结合的方针。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年龄、适用刑种和量刑原则作了专门规定。《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6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尚未制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单独的审理程序,而是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程序,但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以及其他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讯问和审判作了特殊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第27条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