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转让所得是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一、发明转让所得是个人财产吗? 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通过转让专利使用权获得使用费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之间转让专利使用权的需要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 二、股权转让经营所得如何申报?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是否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在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很有可能会因为发生纠纷、争议、其他协商事项或因违法事项而主动或被动地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部或部分支付,甚至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在这种情况下,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主张返还?对于还没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又是否可以不用缴纳?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曾就此问题作出过相关批复,据该批复可知,对于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完毕,并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即便之后双方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不予退还。而对于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履行完毕,且还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若双方之后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则无须再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发明转让所得是个人财产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通过转让专利使用权获得使用费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之间转让专利使用权的需要订立实施许可合同。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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