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书 |
释义 | 一、个人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 (系购房人)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出售房屋委托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位于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委托价格范围为 。委托人对购买房屋的要求为:坐落地点:___,房屋面积_____;房屋建成年代______;质量要求_________;房屋的结构及户型____;物业服务水平及物业费的范围____;该房屋无债权、债务及使用权纠纷。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 1.提供与购买房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寻找意向购买房屋。 3.对符合委托人需求信息且得到委托人基本认可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和实地查验。 4.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出售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6.代办购房抵押贷款手续。 7.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8.协助查验并接收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9.其他(请注明) 第二条 委托期限及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 】独家【 】非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购买房屋的惟一受托人。 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购买该房屋的受托外,还可委托其他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购买其他房屋。 第三条 佣金相关规定 (一) 受托人自引领委托人看房开始,直至委托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二) 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房屋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房价款的 %; 2. 。 (三) 。 第四条 各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正常的经纪活动; 2.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需购买房屋的需求信息,作为受托人提供经纪服务的依据; 3. 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委托人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房屋出卖人自行成交; 4. 委托人不得将受托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转交他人; 5. 委托人如有代理人,则委托人及其代理人保证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并配合受托人工作; 6. 委托人如为独家委托的,委托人在本委托期限内不得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购买房屋; (二)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经纪活动; 2.受托人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向委托人提供不符合出售条件的房源; 3.受托人应按与委托人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4.受托人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5.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委托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6. 受托人寻找符合委托人需求的房屋,协助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达成交易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7. 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贷款手续及房屋交付手续; 8.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9.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第五条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的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 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房屋需求信息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房屋出卖人的资料,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3. 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自行与房屋出卖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非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 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 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违反政府规定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委托人还应按照 标准,要求受托人支付违约金; 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出售房屋委托协议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______份,受托人______份, ______份。 第十条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的其他约定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备案证明编号】: 【房地产经纪人员】: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出售房屋委托协议的客户服务确认书 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证件号码 受托人: 房地产经纪人 联系方式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期望及《房屋购买委托协议》的规定,经房屋出卖人同意,受托人的房地产经纪人 将下列房屋推荐给委托人。委托人签订本客户服务确认书时,受托人按照下列时间带委托人(含委托人的代理人、承办人及各关联方)亲自到下列推荐的房屋实地查看并进行了相关居间介绍,且委托人在此确认:在此次看房前,没有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推荐和查看下表所列房屋,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居间中介、咨询服务予以签字确认,具体房屋地址如下: 带 看 时 间房 屋 座 落委托人签名确认经纪人/助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并同意以下委托条款: 一、在查看房屋前,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 二、佣金支付: 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受托人有权按《房屋购买委托协议》约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 2. 委托人(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的承办人及各关联方)如与受托人所曾介绍的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本确认书后的六个月内无论以何种方式及任何价格私下成交,委托人仍应支付受托人全额佣金。 本确认书中“关联方”是指与委托人关系密切的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确认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可在本条另行约定: 四、委托人在受托人的房地产经纪人陪同察看过上述房屋后,如有不满意之处以及具体的期望和要求可以在本条列出: 受托人将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期望尽力为委托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委托人: 受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房屋出售协议注意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三、委托卖房协议书的范本 房屋委托协议】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xxx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镇江兄弟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书的内容,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的时候,是需要确定委托方的信息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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