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提审后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提审后多久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二、刑事案件申述期限 刑事案件申诉期是两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一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三、刑事立案诉讼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接受刑事案件的立案的,一般由检察院提起提起公诉。只有个别自诉案件可以直接由法院立案审查,但是具体立案时间每个法院执行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综上可知,既然走了法院诉讼的途径,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普通人不了解法院的操作,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指导。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案件提审后多久开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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