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挂靠合同类型 |
释义 |
一、公司挂靠合同类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事件的合法性,对发生的产品问题和违法事件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经营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三、挂靠注意事项 《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的效力。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挂靠合同类型的相关内容,公司选择进行挂靠,签署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对于时间和范围进行约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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