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规交通事故复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新规交通事故复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一般进行的是复核而不是复议,交通事故复核的注意事项是: 1.对于较为简单的、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话,是不适用复核的,即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复核范围内,在实践当中会适用一些简便的方法来处理交通事故案件。 2.在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可以采用提起诉讼的程序来终止可能会引起对自己不利的复核程序。对于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复核程序依法终止。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需要申请复核的,要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在提交的申请书上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 4.申请复核的当事人一般是对交通认定书的内容不服的,那么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要有充分的理由一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把不服的具体内容以及理由写清楚,当然,还要注意保持电话的通畅,有时是需要将当事人召集到一起的。 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受理申请: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审查情况。 4.作出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2)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三、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书写: 1.申请复核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被申请人的信息; 3.申请的事项; 4.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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