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一、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农村拆迁补偿户主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更改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二、房屋拆迁的程序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拆迁补偿户主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更改的,但是存在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户口迁出的等则可以更改。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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