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 |
释义 | 我们知道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很多时候我们想要行使我们的权利都要受到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权利人则失去了胜诉的机会。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 一、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为两年。借贷双方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返还借款,债权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两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当然,如果在追讨借款的过程中,债务人又重新承诺了履行期限的,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该借款的诉讼时效从新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重新计算。 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期限的,我国根据其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计算;如债务人未表示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或者承诺履行债务的,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期。准备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准备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合理的准备期达成一致的,从其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 二、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借贷即借款,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货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 三、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20年,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他们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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