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单位拖欠工资该怎么做
释义
    问:我在某公司做财务工作,由于某种原因,2011年5月我辞职了。辞职后单位还拖欠我半个月工资,我要求单位支付,单位一直推脱,后我与主管经理协商过此事,未果。请问,我应当找哪个部门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法律咨询网解答: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20: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