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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资料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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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