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二、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但是劳动者如果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况,即使出现上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同时,我国《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三、怎样被开除有赔偿损失 如果劳动者因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但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相关介绍,双方当时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注意一下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注意一下具体手续的办理方式,保障好自己的个人利益。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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