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否引发了纠纷 |
释义 | 一、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否引发了纠纷 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会引发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侵害民事权益的,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因此,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应该怎样去维权 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的维权方式是与侵犯者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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