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停运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及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车辆停运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及方法有哪些 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营运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由谁来赔 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与有过失”制度,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让侵权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有失公允,侵权人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 ![]() 三、交通事故损失赔偿多久到账 法律网提醒您,被车撞伤后一般半个月左右能得到赔偿。如果只是一般的车损,没有人员伤亡,且事故责任明确的话,的确在10天之内赔款就能够到账,像一万元以下的赔款可能一天内就能到账,三万元以下的赔款可能三天内就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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