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批准建房 农村建房审批如下: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农村建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网提醒,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三、农村宅基地建房买卖有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农村自建房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