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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本村村民买了宅基地房屋是否会有补偿
释义
    一、非本村村民买了宅基地房屋是否会有补偿
    非本村村民买宅基地房屋一般不能得到补偿。法律规定,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其拆迁补偿款由集体按照户内人口数和征地面积综合考虑分配,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赔偿方式应当如何确定
    农村房屋宅基地不赔偿,而是补偿。补偿方式应当如下确定:
    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宅基地征收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征收补偿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上级政府申诉,或者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九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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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