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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议制政府
释义

代议制政府

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英国著名思想家密尔(J·S·Mill,1806~1873)著。1861年出版。密尔指出,好的政府形式有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加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即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二是政府必须利用其本身时时存在的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即政府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和道德的准则。进而指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它可以保证具有优良品质的人参加政府。全体人民都亲自参加政府的制度尽管可以向往,却是不可能实现的。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和危险,即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以及立法受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容易产生不公正。因此,需对议会制度进行改革。要明确议会的职权范围。议会不能直接干预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活动。议会不能直接组阁,而应由国王据议会的一般愿望和意向任命首相,由首相推荐任命阁员。议会也不适于直接的立法事务,这所能胜任的唯一任务是组织立法委员会从事专门立法工作。对立法委员会的法案,它无权修改,只能通过或否决。议会不能过多干预司法活动,特别是不能直接选举法官,否则就是“民主政治所犯的最危险的错误之一”。密尔认为代议制议会的职能主要有两个,一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的行为公开出来,迫使其对人们认为有问题的一切行为作出充分的说明和辩解;遣责那些该受责备的行为。二是充分反映国民的意见。包括国民的一般意见和个别意见,以使“国民中占优势的意见明白显示它的优势,并在政府面前集合队伍,从而就使政府能够并被迫在它仅仅显示力量而不必实际运用力量的情况下向它让步。”密尔认为,“这样一个场所本质上就是-如果它不符合其他目的的话-任何地方所能有的最重要的一种政治制度和自由政府的头等好处之一”。密尔还提出改革传统的选举制度。认为真正的民主制是代表全体公民而不是仅仅代表多数公民的。应扩大公民的选举权,以保证少数具有优良品质的人执政,使他们用自己知识和道义的力量,将民众意见维持在理性和正义的范围内,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不受多数人的侵犯。密尔认为,这才是“唯一平等的、唯一公正的、唯一由一切人治理一切的政府、唯一真正民主的政体”。该书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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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