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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国内阁会议
释义

法国内阁会议

又译“部长会议”。每星期三上午在总统府举行,由总统主持会议,如总统不能参加,可委托总理代为主持。出席会议的是总理和全体部长,有时国务秘书也参加。总统府秘书长和总理府秘书长列席会议并作记录。主要议程一般围绕决定并执行国家政策进行。具体事项有: (1)有关任命高级官职事项。(2)决定议会的议事日程,特别是法案的审议顺序。(3)提出政府法案。(4)提出有关在议会审议法案时政府应介入的各类事项:对超越法律事项,或对议员提出的、同议会对政府授权事项相抵触的法案表示异议;把法案委托给特别委员会;提出修正案及对超越法律事项的修正案表示异议;谋求两院意见的一致;参与有关预算法案的表决等。(5)提出施政方针或有关信任案程序的事项。(6)关于法令的事项等。每次会议的具体议程,由总统根据总理、总统府秘书长等的意见拟定。政府成员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最后决定权在总统。内阁会议一方面向总统提出建议和意见,另一方面协调政府各部的行动。内阁会议决定的法令必须有总统签署才能生效。每次会议后均发表会议公报。必要时,政府发言人根据总统和总理的指示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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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