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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明分使群的法律起源论
释义

明分使群的法律起源论

先秦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在法律起源问题上的主张。荀子在哲学上主张人定胜天和性恶论,基于此,他认为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根源不是什么君权神授和神权法,而应从人类社会本身和人性中去寻找。他在《王制》篇中指出,人类为了战胜自然,就必须合群,必须组成社会。而为了组成社会,就必须分工合作,各守本分,又因为人性是恶的,为了使人们能够在一起分工合作,而不致互相争夺,就必须制定维护这种分工合作、各守本分的礼义、法正和刑罚,因此他说:“古之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礼论》)可见,法律周礼义,国家一样,都是人类为了战胜自然,达到“明分使群”的目的,而由圣人根据社会需要制定的,法律是适应着确定名分,组成人类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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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