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后如何改姓 |
释义 |
一、18岁后如何改姓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可取相关证明。 (二)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 (三)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是有单位的,所在单位均要出具证明。 (四)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名字更改完之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啦。 二、更改姓名要多长时间 一般说来,到派出所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后,大约15个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一般要要向派出所提交户口薄、身份证、改名理由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18周岁以下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比如与家人亲戚同名,与同班同名等等,理由要充分,要表达改名的意愿,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等。 另请注意,改名一定要慎重,改名会涉及到自己的学籍、毕业证、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当,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三、姓名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是我国法律对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 1、姓名决定权。 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利。公民取得正式姓名应当一发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登入户籍登记薄。弃婴应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的姓名一经登记,就成为公民的正式姓名,并开始受法律的保护。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姓名具有表彰自己、区别他人的作用,公民只有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民事行为,才能将民事行为的后果归于自己名下(当然采用假名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违法行为除外)。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必须使用自己的正式姓名,如在证件上签字等。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行为,但这有严格的限制,以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和不引起第三这的误会为限。 3、姓名变更权。 姓名变更权,指公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姓名决定权的自然延伸。但公民改变姓名,必然会涉及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因为公民已使用其原名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所以公民改变姓名必须按有关法律办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公民的笔名、艺名的变更,不需要办理法定的更名手续。 4、姓名维护权。 姓名维护权,是指姓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遭受妨害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保护和实现其权利。该请求既可向加害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提出。 18岁以后改姓首先需要去开具无犯罪证明,然后要去村委盖章取得其证明,最后就是去当地户籍机关办理变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18岁后如何改姓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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