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论商业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 |
释义 | 摘要: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而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有着更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为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本文将对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重要性做一阐述。从现代保险经营原则来看,现代保险的经营是依据“大数法则”为基础开展的,在“大数法则”下,保险法人和保险经纪人还有评估机构也同样适用最大诚信原则。 另外,在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退保退费条款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特别提醒。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展业时,必须将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对投保人逐项解释清楚,在正式签发保单前,必须向投保人出示退保说明和保单前两年度退保金额。 总而言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保险业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折时期,诚信服务对保险业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必须树立诚信意识,开展诚信服务和公平竞争,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列宁选集(第29卷)[M] 人民出版社 1959年版 P110。 2, 郑冲 贾红梅, 《德国民法典》[M] 法律出版社 1999版 P49。 3, 王海明,“论保险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中国海商法年刊》[J]1999版 第10卷P285。 4, 黄华明,《风险与保险》[M]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版P74。 5, 高伟,“论英国海上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国际商法论丛》[C]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1版P432。 6、 杨帆 段湘林 《论保险失信现象及其对策》,保险研究,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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