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工商部 |
释义 | 清末政府体制改革时成立的机构。原分设工部与商部,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将工部并入商部,成立农工商部。其内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分设农务、工务、商务、庶务四司,后又增设统计处。农务、工务、商务三司各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四人。庶务司职事较繁,设郎中三人,员外朗四人,主事六人。其具体职责划分如下:(1)农务司:专司农田、屯垦、树艺、蚕桑、纺织、森林、水产、山利、海界、畜牧、狩猎等一切农政,改良农具、渔具,各省河湖江海堤防工程,统辖京外各农务学堂、公司、局、厂、各省船政,兼管农事试验场。(2)工务司:专司工艺物料、机器制造、组合工场、品物改良、磁业保护,各项工匠及调查全国矿产,管理办矿准驳事宜,发给勘矿、开矿执照,延聘矿师整理一切工政、矿政、机器、人工制作事宜,统辖京外各工艺制造、矿务、学堂、公司、局、厂,兼管实业学堂、艺徒学堂、工艺局、劝工陈列所、化分矿质所、权衡度量局、工业试验所等。(3)商务司:专司商会、商埠、商勋、赛会、专利、保险、厘订商货运输及水面商货保险规划,保护商船、航业、招商,设立工业、商业、储蓄等银行,农、工、商、矿各公司,统辖京外各商务学堂、公司、局、厂,兼管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商务官报局、印刷科。(4)庶务司:专司收支款项、报销经费、各司员缺升迁调补等各种事务杂项,是一个总务司。农工商部的成立,标明它已脱出了封建传统的工部职能体系,揭开了中国工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走向现代化的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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