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保险公司应当具有最低偿付能力 |
释义 |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后,如遇有保险事故,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能力。或者说,保险公司只有具备了所必需的最低偿付能力,即在保险经营中能够履行其赔付保险金的义务,才可以依法存在和经营。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强与弱或称高与低,不能离开公司的经营规模一概而论,它是一个具体的要求,动态的标准。在一定的阶段或一定的时间,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如果低于这个界限,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补救,否则公司难以正常地经营下去,因为它已危及到保险的能力太低,因此其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使保险公司的资产数足以保持其最低的偿付能力,得以正常地从事保险经营,承担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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