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财会〔2008〕591号 【发布日期】2008-05-20 【生效日期】2008-05-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8〕591号)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存资本保证金的请示》(现代财产保险发〔2008〕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航大厦支行的资本保证金存款人民币2000万元转存至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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