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入工伤险 指头切断难获应有赔偿 |
释义 | 小盛工作期间不慎被电锯切断了左手食指末节上端,他认为自己应得到工伤补偿。 近日,有多位读者反映,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其或其亲属入工伤工伤补偿,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读者投诉 出了工伤,索要补偿难上难 12月18日,保险。 今年10月26日15时许,高瑞华到校外的垃圾转运站倒垃圾,由于垃圾箱箱盖的铁皮锈了,高瑞华踩在上面,不幸落入深1.5米的空垃圾箱内。经诊断,高瑞华为颈椎椎管狭窄和颈髓损伤,先后做了前后路切开减压内固定术和气管切开术,术后出现肺部感染,每天需要吸痰治疗,否则就无法正常呼吸。住院后,河北师大一直承担着高瑞华的治疗费。 12月11日19时许,因病情加重,高瑞华在赵县中医院病故,死于肺部感染和颈髓损伤。事后,河北师大承诺给予一定补偿,但只有丧葬费400元、5个月工伤保险补助金等其他工伤补偿。 无独有偶,小盛是赵县远大不锈钢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职工,2005年6月被招入公司,担任水切割工作。今年10月9日14时许,小盛工作期间,不慎被电锯切断了左手食指末节上端,被送入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治疗。出院后,小盛认为,自己是因工致残,应得到工伤补偿合计3.7万元,后多次与远大公司就此事协商,没有结果。 记者调查 两单位都未给伤者入工伤保险 河北师大后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瑞华是学校雇来的清洁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学校为其花费的治疗费高达十二余万元。因为高瑞华的死与摔伤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学校不应支付其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等补偿项目。他说,学校河北工作人员则表示,职工入了工伤保险后,因公死亡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远大公司负责人承认小盛是他们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受伤后,公司承担了他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合计1万余元。这名负责人说,由于小盛曾有离职想法,所以未给他入工伤保险。“公司对小盛已经仁至义尽,他提出的误工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劳动合同,我们不认可。”但小盛认为,这是公司的托词。 律师点评 可通过工资 获得保险待遇 对于小盛和高瑞华的遭遇,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律师建议,小盛和高瑞华的直系亲属可向石市工亡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部门说法 用人单位不参保 有三大原因 12月22日,记者从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参加工伤石家庄数为88.2万人,其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72.8万人。从统计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都参加了工伤保险。 为何有的用人单位不愿缴纳工伤保险?对此,相关人士分析说,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行业工伤风险小,参保没有必要。此外,有的用人单位认为保费高昂,参保极大地增加了单位的财政负担。而实际上,用人单位每月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按职工本人临时工0.5%-2%的比例缴纳,可以说,它是“五险”中缴费金额较低的险种。还有就是一些用人单位人员流动性大,也不愿参保。今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依法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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