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的说明告知义务的规定 |
释义 |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死亡、疾病等。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保的事故项目在保险合同中必须一一列明,从而确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任何事故均可成为保险人承保的事故,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事故才可成为保险事故。构成保险事故应具备以下要件:一、事故须有发生的可能,否则如根本不存在发生的可能性,保险人不能承保。二、事故的发生须不确定,这其中又分为三种情况:1、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2、发生虽确定,但发生的时期不确定;3、发生及发生的时间大体确定,但其发生的程度不确定。三、事故的发生须属将来,也就是说其发生须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才可作为保险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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