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测算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测算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单位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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