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意识要等灾害来检验吗 |
释义 | 长江沿岸某保险公司在1998年特大洪灾中接到企事业单位和家庭报损256起,报损金额7586万元人民币,但经清点数量、财务核对后,专家只定损为1613.8万元。 为什么报损金额与专家定损金额相差如此之大呢?是由于保户投保不全所致。某大酒店此次水灾中损失2000多万元,却因节省10000多元保险费,只投了其本险而没有投包括水灾的综合险,得不到保险公司一分钱的赔偿。而某旅游发展保险因只对渡假村内的别墅、宾馆、娱乐城等投保,对自认为不怕水的水上乐园没有投保,损失约300万元。 同样,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也存在着投保不全的问题。该省金属村料总公司在此次水灾中大量硅钢片浸水报废,损失3000多万元。由于该公司没有为这些硅钢片投保,只能“哑巴吃黄莲”。 广大企业应以此为鉴,多了解一些保险常识,强化保险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或节省保费而得不偿失,等灾害来了再去反省,于事无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