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保单权利质押贷款 |
释义 | 个人保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兴业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签发的、以其本人作为投保人及受益人的保单作质押,从兴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 【产品特色】 个人保单质押贷款能使保单持有人在续存保险合同权益的前提下实现保单投保资金的流动性,具有良好的个人理财价值。 【使用指南】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 2、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提供符合兴业银行要求的保单作质押; 4、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用于质押的保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由与兴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 2、保单类型属于储金性质或投资分红性质保单; 3、可随时退保、变现; 4、保单质押时即可预见保险利益存在,即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5、所有权无争议、且未被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 6、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金价值,是指经保险公司核准,在提出贷款申请当时可以变现的保单现金金额(扣除有关税费等)。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保单质押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由保险公司确认的保单现金价值的90%,即贷款质押率不超过90%; 2、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且均不超过保单保险期限; 3、保单质押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并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以及其他兴业银行认可的方式。 •申请资料 1、《兴业银行个人质押借款申请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材料; 3、拟设定质押保单原件; 4、缴纳保费收据;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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