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热门城市:贵州律师 淄博律师 吉林律师 河南律师 乌海律师 赣州律师 遂宁律师 白城律师 菏泽律师 通化律师 合同签署了以后就是合同的履行了,在进行合同履行时,双方都要遵守合同完全履行原则,保证双方的权益都没有受到破坏,但是所有事都不是绝对的,合同签署后也会出现无法履行的情况,那么合同无法履行情况有哪些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一、什么叫合同无法履行 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法履行 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债务人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瑕庇给付的法律后果为:1)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瑕庇能够补正的,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因此而不负迟延受领的责任;2)因瑕庇补正而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应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3)依《合同法》第112条的规定,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后,债权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债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标的瑕庇不能补正或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实际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即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⑤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了强制执行。 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如债务人交付有传染病的家畜,致使债权人其他家畜感染死亡等。《合同法》对加害给付未做具体规定,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加害给付的法律后果为: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损失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实际利益还是可得利益,债务人均应赔偿。此外,加害给付,一般易形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当事人可依其实际情况选择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合的关于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关知识,当遇到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时,需要确定合同符合无法履行的条件,并且依法解除合同,确保合同的双方并没有受到相关的利益损害,保证合法进行合同并且合法解除合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唐山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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