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条件合同的类型是什么 |
释义 |
p 首先,延迟条件。递延条件是指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决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愿立即生效。在所附条件得到满足之前,合同将不生效。因此,它具有延迟或停止合同生效的效力。第二,取消该条件。终止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实现。如果满足所附条件,原权利或义务将终止。如果未满足所附条件,本合同将继续有效。积极条件是指以某些客观事实的发生为条件的内容,因此也称为积极条件。它将某些事实(附加条件)的发生作为成就的条件,而附加事实的不发生则是不成就的条件 第四,消极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不存在客观事实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否定条件。消极条件与积极条件相反。它将某一事实的不发生视为成就的条件,而该事实的发生视为不成就的条件 作为合同的附加条件,它可以是事件或行为。但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和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无法确定其是否发生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实或尚未发生但肯定发生或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合同不需要附加条件。 (2)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当事人可以决定是否附加条件以及条件的内容,因此这是一项任意条款。法律要求的合同条款是合同生效或无效的法律条件,而不是附带的条件(3)必须是法律事实。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附带的条件,但条件的内容必须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得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附加条件,也不得以附加条件剥夺对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所附条件满足时,合同生效或终止。因此,附加条件的法律后果只是对合同有效性的限制,不涉及合同内容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您可以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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