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传真签署合同时,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地点? |
释义 |
合同成立地对于确定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的主管法院尤为重要。《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惯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这表明当通过传真订立合同时,传真接收人的主要营业地是传真合同的订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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