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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判前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释义

【庭前准备】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答辩状、案卷和原案件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在庭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组成合议庭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和文件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组成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审查上诉活动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首先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无权上诉人的上诉;更换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上诉人,如果上诉请求书内容不足,通知上诉人改正。第一审人民法院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起诉,未裁定驳回上诉的,合议庭应当裁定驳回上诉。即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而不是二审程序予以纠正。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
    

合议庭审查上诉后,应当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熟悉案情,必要时进行调查。其目的是审查案件是否清楚,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上诉人的要求和理由是什么。决定是否开庭,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合议庭也可以在阅读本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对上诉案件进行判决和裁定。在核实事实后,它认为没有必要开庭。合议庭决定对上诉案件进行听证的,应当确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本院、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上诉案件应连同当事人姓名和诉讼事由一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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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