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在起诉离婚时会被告知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通知被告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保护当事人依法起诉的权利。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参加审判,他将失去发言权,并可能在财产分割方面遭受损失 例如,如果丈夫和妻子共有一套房子,法院通常会裁定该房屋归到庭的一方所有,到庭的一方将向未到庭的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房子有升值的空间,大多数人想要房子,并互相赔偿。此外,法院通常会采纳原告关于双方拥有哪些动产和共有财产的意见。被告对财产分割不服的,不能单独起诉 判决生效后,被告认为财产分割错误的,只能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不能单独起诉。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认为在上一次诉讼中仍有一些财产未得到处理,他可以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原因,起诉补充分割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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