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可以加盖合同章 |
释义 |
1、 债权债务转让是否可以加盖合同章?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转让债权债务时,转让协议可以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转让协议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印章之日起成立。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第七十九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不得根据合同性质转让; (II)根据双方协议,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通知债权转让的义务】债权人转让其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非受让人同意,否则不得撤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第八十四条【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债权转让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合同债权,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决定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协议达成后,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债权转让而具有原告资格 如果人民法院坚持通知义务应在诉讼前完成,并因此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合同法》确立债权转让的立法初衷——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正常流动;同时,它误解了《合同法》第80条的立法意图,该条规定通知义务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债权人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以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为分界点,确认债务人应当履行偿债义务的对象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企业转让债权债务时,转让协议可以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转让协议盖章后即成立。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咨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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