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仍然有效 股权质押到期后在约定期限内仍然有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交给债权人,并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优先受偿,以拍卖或者变卖财产的价款受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才能行使质权。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权的,应当妥善履行保管质权的义务。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财产所有权。但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质权归债权人所有。有担保债权人权利范围的效力与动产质押的效力相同。股权质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然而,各国立法大多对质押担保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质押费用和违约金。有关质押担保范围的法律规定有两个功能:一是为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范本;二是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适用。但是,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是任意性的规范,在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增加或删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其约定。 2。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押对质押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1。誓言。即质押股权。质权是质权的客体,属于质权效力的范围。(2) 水果。即股权质押产生的利息。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押股权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一是质权人质押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第二,质权人优先于后质权人清偿质押股权。(2) 代位求偿权。因质押股权丧失或者其他原因发生补偿或者替代时,质权延伸至补偿或者替代。综上所述,以上是编者对股权质押到期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律师网.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股权质押到期后会产生一些法律后果,如债权人返还股权或债权人出售或折价股权。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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