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机构在疫情期间支付工资吗 |
释义 |
1、 公共机构在疫情期间是否支付工资 如果公共机构在疫情期间没有开始工作,他们仍然必须支付工资。如果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他们将正常支付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周期,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生活费 二、相关法律法规 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再生产的意见”三、, 协商期间处理疫情防控工资问题 (四)支持协商期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工资问题。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不复工期间,对于已休完各种假期仍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力的员工或其他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力的员工,指导企业在停工、停工期间参照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生活费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福利。对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职工工作;对暂时无法支付工资的,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六)保护职工工资福利权益。对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引导其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员工,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春节长假期间因防疫原因不能休假的,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假。无法安排补假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如果公共机构在疫情期间不开始工作,它仍然必须支付工资。如果关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它将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卢巴。com进行咨询。卢巴。com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