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程序 |
释义 |
所谓协商变更,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持有。” 从本文可以看出,协商变更是指在没有任何客观情况下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变更的前提是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不协商或协商不成,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变更。此外,谈判变更还需要满足另外两个程序条件。一是必须是书面的,;第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般来说,协商变更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交劳动合同变更 (二)另一方审查另一方提交的变更 (III)如果审查后没有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意变更。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将异议返还给另一方,双方应就异议进行另一轮谈判,直至双方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异议完全消除为止,一方应根据约定内容起草变更协议,并提交另一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五)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后需立即履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变更协议履行,并为另一方履行变更协议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的最简单形式,也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过程中使用最广泛、使用最广泛的方式。(5)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提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双方共同持有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您可以在法律咨询网.com上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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