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风险透视 |
释义 |
1、 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双重工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如果雇主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如何支付双倍月薪。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并与劳动者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员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该日起一个月的次日雇佣关系,截止日期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一天。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录用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第一日止,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求工人提供担保的风险 一些雇主要求工人在招聘工人时提供担保,否则他们将无法就业。《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返还,并处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非法约定试用期和实际履行的赔偿风险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不设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非法约定的试用期已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月薪全额,按照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承担的违约金限于两种情况: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规定服务期限,员工违反服务期限违约金上限以培训费为准;2) 该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此外,不能就违约赔偿金达成一致。非法终止合同的赔偿风险 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有充分证据。此外,应遵循法定程序,并应提前告知工会原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VI.根据《劳动合同条例》拒绝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补偿风险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对此也作了相应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拒绝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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